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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档案馆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 2023-12-04

第一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建立学校档案馆应对突发性重大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档案馆的安全保障和救灾能力,应对突发情况,确保馆藏档案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和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分析掌握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等因素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档案工作实际,编制学校档案馆应急预案。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校发生的影响档案保管安全的暴雨、洪灾、雪灾、龙卷风、高温、雷击、地质、地震、火灾及其它突发性的重大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条 编制的原则

(一)档案优先原则。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选择时,要把保障档案的安全作为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档案资料的影响。

(二)以防为主原则。把对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作为档案馆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措施,完善防范手段,建立预警机制,提高对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原则。加强灾害和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工作人员对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灾害和突发事件对档案资料造成的损失。

第二章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第五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启动应急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本省防灾应急指挥机构,地震、防汛、气象、公安、消防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预警及相关预案已经启动,预期将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的灾害。

(二)区域性自然灾害。本行政区域遭受自然灾害,对档案安全可能构成威胁的。

(三)其他突发事件和灾害。直接危及档案安全的其他突发事件和灾情。

第三章 人员职责及任务

第六条 档案馆馆长是档案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库房管理员是相关档案的具体责任人。

第七条 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1.采取最有效措施消除对档案资料的安全威胁。

2.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

3.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二)工作重点

1.重点区域:档案库房(222、226、344、348、426、428、430室)。

2.抢救顺序:

1)文书档案(先永久,后定期);

2)声像档案;

3)实物档案;

4)科技档案;

5)电子文件档案。

6)档案目录和检索工具。

第四章 应急处置预防措施

第八条 物资准备

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自动报警、灭火、去湿、消毒、防火、防水等必要的档案安全保护设备和器材。

第九条 人力准备

组织救灾队伍,培养和训练自救队伍,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当事故或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专业救灾部门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第十条 防灾减灾准备

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第五章 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第十一条 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或档案馆工作人员发现灾情后,应迅速按规程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灾情核定及操作步骤

灾情发生时,迅速核实灾情,视情况向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背景;档案、资料、人员和其他财产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等。

(一)一般性灾害操作步骤

1.发现库房有被烧异味或墙面、地面漏水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领导,查找险源。如险情不大,能自行处置的,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排除险情。事后,将发现险情及排除情况上报,查明原因,堵塞漏洞。

2.发生虫害、鼠害时,库房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对档案进行消毒、杀虫灭鼠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对受损档案及时进行修复,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二)较大灾害操作步骤

1.较大火情

1)发现火情立即发出警报,提醒灭火和疏散,同时切断电源,向领导汇报。

2)抢险人员利用附近的移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同时拨打消防报警电话,明确说明受灾地点。

3)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实施档案资料抢救搬运工作。发生小范围局部火情时,转移至同楼层安全区域;火情严重时,转移至楼外安全区域。档案转移应由专人负责。

4)及时向消防人员介绍险情,一切听从其专业指挥。

2.较大水情

1)发现进水情况,应立即通知领导,同时迅速切断水源,立即启用工具、设备排水。

2)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堵塞漏洞。

3)视档案库房进水情况,馆领导确定档案转移处置意见,立即组织实施。档案转移由专人负责。

4)当遇强降雨时,库房管理员必须及时检查库房渗漏情况。发现严重渗漏,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派专人抢修和维护,库房管理员负责渗漏范围内的档案处置。

3.档案被盗、泄密

1)应及时保护案发现场,向领导报告。

2)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3)档案员提供准确的失窃、泄密档案种类、数量等情况。

4)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总结改进。

4.档案系统崩溃

1)通知技术人员,最大限度抢救档案数据。

2)联系档案软件维保单位维修更新,进行软件恢复,数据导入。

3)查明原因,及时总结改进。

(三)重大灾害操作步骤

发生威胁档案安全,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库房崩塌等重大情况时,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若险情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等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第十三条 档案抢救保护

档案资料转移后,做好档案资料安全防护工作。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情况,及时向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档案部门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支援。

第十四条 灾后工作

(一)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资料。

(二)将灾害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迅速上报。

(三)根据情况对抢险救灾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对有关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杭州师范大学档案馆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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