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各类档案材料的完整性,请各学院(部)、部门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见附件1)进行科学整理组卷,将2022年度党群、行政、外事、科研、声像及教学中按年度归档的档案材料于2023年6月中旬前移交档案馆。
档案馆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党群、行政、科研和外事类档案联系人:张海燕(28861720,行政楼337);
声像档案联系人:夏莲芳(28865969,行政楼339);
教学类档案联系人:邹铃(28865032,行政楼337)。
另请尚末移交以下材料的学院和部门亦于2023年6月中旬前将材料移交档案馆:
1.2017-2021年学院党政会议记录、纪要;
2.2017-2021年毕业合影及其他照片档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声像材料;
3.2022届等往届未移交的研究生、本科生、成教毕业生学籍档案;
4.2021-2022学年其他教学档案;
5.机关职能部处、学院对照归档范围,补充齐全其它档案材料。
附件2:照片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
档案馆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