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各类档案材料的完整性。请各部门学院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件)进行科学整理组卷,将2016年度档案材料于5月底前移交档案馆。
另请尚末移交以下材料的学院和部门亦于5月底前移交档案馆。
1、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籍档案;
2、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档案;
3、2015届、2016届硕士毕业生学籍档案;
4、2015年度学院党政会议记录、纪要等;
5、机关职能部处对照归档范围,补充齐全其它档案材料。
附件:
档案馆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