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鉴于学校机构调整与人员变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兼)职档案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做好2022年的部门(学院)归档工作,请各立卷部门于2022年3 月12日前确定本部门(学院)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档案员各1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原则上应由现任中层领导担任,主要承担本部门(学院)业务领域的档案工作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与档案馆的联系,共同做好业务监督、指导、检查工作,保证本单位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案卷质量符合要求,归档及时。
2.专(兼)职档案员应由熟悉本部门(学院)档案业务的工作人员担任,主要承担部门(学院)档案卷宗的收集和归档工作,配合完成学校档案移交的相关工作,具体包括:
(1)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在本部门的领导下,在档案馆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本部门档案立卷工作,根据本单位文件材料形成的特点和归档范围,合理分类存放。
(3)负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保管、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保证归档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案卷质量符合要求。
(4)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业务素质。
(5)积极宣传和执行档案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提高安全和保密意识。
(6)完成学校档案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有关任务。
二、其他
档案馆将不定期组织专(兼)职档案员的培训和交流,逐步提升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请各学院、部门办公室主任于2022年3月12日前通过“杭师大办公室主任”钉钉群在线填报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档案工作专(兼)职人员信息。
未尽事宜,请联系档案馆,联系人:王海燕,联系电话:28866539。
档案馆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