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学校历史事实(包括学校建国以前、建国初期、改革开放以后等)的报纸刊物、图书及其它印刷品等;
(二)记述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回忆文章、老照片、匾额、碑石(文)拓片以及带有老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三)各个时期学校的领导、知名人物的任命、聘任、获奖等文件材料;以及他们在校期间使用过的典型实物(如文化用品、教材、教案等)、身份证件;撰写、编著的文章、出版物、工作笔记、日记等。
(四)有关学校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的资料、照片等;
(五)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友人、著名专家、学者等知名人士来校视察、访问、讲学的讲话稿、题词、照片、录音(像)、诗词、字画等;
(六)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签等。
(七)在诗歌、书法、美术创作等领域有突出成就和广泛影响的师生员工的代表作品等。
(八)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校历史且有价值的有关材料和实物。